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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古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局

李黄眉波女士


Mabel Lee

於香港大学毕业后,李黄眉波很快便取得香港律师资格,并加入了香港其中一家领先的律师事务所。她於80年代移民到加拿大温哥华,於该处她研修并获取加拿大事务律师和大律师资格。回流香港后,她再次投身物业和商业律师业务至1999年退休为止。退休之前,她是其公司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,并为香港律师会物业委员会成员。为了将其经验传授予未来的律师,她开始任教於香港大学法律学院,目前她是法学专业证书(PCLL)课程的兼职导师。李黄眉波还身兼公证人。 

自退休以来,李黄眉波一直积极参与义务工作。她曾担任香港肝寿基金和香港大学巴斯德研究中心的董事局成员。她亦曾任香港大学毕业生议会常务委员会和港大校董会成员。她目前管理李国贤基金会辖下的长者基金和儿童基金。作为香港大学毕业同学会教育基金的主席,她协助管理所属的两间直资学校――港大同学会书院和港大同学会小学。她从义务工作中获取不少知识并得到极大的满足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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